关于做好88038威尼斯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红头)
时间:2023-09-19 14:26:00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文件
大 学 文 件 院政发〔2023〕33 号
关于做好潇湘学院
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学部: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和《湖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2018〕15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1、学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学院 2022-2023 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
2、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主要学生干部代表任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学院 2022-2023 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
3、各学部成立由部长或分管资助工作的辅导员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主要学生干部代表任成员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学部 2022-2023 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
- 1 -
二、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每生8000元。
3、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 8%。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前3%(以“平均学分绩”进行比较,下同),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公选课不纳入计算范围。20、21、22 级非英语专业学生要求CET-4成绩合格,英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或CET-6成绩合格,体艺类专业学生要求大学英语三级或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没有参加 CET-4 考试的大二学生 2022-2023 学年两学期英语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所学课程最低分不低于70分(社会实践除外)。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2022-2023学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书、心理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学生会副部级以上干部、养成辅导员、学工助理、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及委员、学生党建办公室主任、军训团团长、社团团长、学院征兵工作室办公室主任、队长等)。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20、21、22 级学生要求专业相关的技能考试成绩合格。
- 2 -
(包括省、国家计算机二级、三级、四级、程序员、软件工程师考试、手绘师及其它专业相关技能证书等,师范专业认可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
(6)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
(7)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个人综合奖励。
(8)在学业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特别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9)对于学业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 3%,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①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 3 -
外观设计专利)。
⑤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⑥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一等奖,为国家赢得荣誉;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 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4、评审程序
(1)依据学校下达我院2022-2023学年的计划指标人数,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报情况和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2)学生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 2)要求填写并打印 2 份,《(2022—2023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签字的地方手签,申请理由<200 字以上>,推荐理由<100 字以上>与院系意见<100 字以上>,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的填写可以打印,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随表报送),提供《2022-2023 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附件 3),1 套《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成绩档案表》和以同年级同专业为排名范围的《88038威尼斯学生成绩排名表》由教务办公室统一提供。
(3)各学部根据学院的安排和要求,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集体研究,推荐出获得国家奖
- 4 -
学金的学生名单,上报学院。
(4)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部统一填写相关表格,报立德楼B109办公室(电子档及纸质文本一份)。
(5)学院负责审核,并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经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结果报送大学生资助办公室。
5、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3)各学部务必在9月19日下午5:00前完成国家奖学金推荐工作,并将《88038威尼斯学生成绩排名表》、《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成绩档案表》(纸质文本 1 份)、《2022-2023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电子档及纸质文本1份)、《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纸质文本和电子版各 1份,2 寸照片两张)、《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摸底一览表》(纸质文本1 份及电子档)、《2022-2023国家奖学金申请书》(纸质文本 2份,辅导员签好“属实”字样的证书复印件<按四级、计算机二级、干部任职聘书、获奖证书排列>按顺序排好,每个同学的材料用一个夹子整齐夹好随表附)同时交立德楼B109办公室。
(4)为广泛接受全院师生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督,为切实做好本次 2022-2023 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我校设
- 5 -
立 “ 大 学 生 资 助 工 作 监 督 信 箱 ” , 电 子 邮 箱 为 :xgczzb@hnust.edu.cn,同时我院也设立了“资助工作监督信箱”及监督电话,电子邮箱为:876384852@qq.com,监督电话:0731-58290065(刘老师),接受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确保认定工作客观、准确。
附件: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2022-2023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范式) 4、2022-2023 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摸底一览表(样表)
5、2022-2023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
议名单表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 6 -
附件1: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学校:湖南科技大学 院系: 学号:
基本 情况 |
姓名 |
张三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2000年09月 |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中 共预备党员 |
民族 |
汉 |
入学时间 |
2020年09月 |
||||||||||||||||||
专业 |
|
学制 |
四年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学习 情况 |
成绩排名: 1/90 (名次/总人 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
|||||||||||||||||||||
必修课20门,其中及格以上20门 |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
主要 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 理由 (200字)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
- 7 -
推荐 (100 字)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院 见 |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意 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表
- 8 -
附件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学院按照通知中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表),
组织人员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定并公示后,学院统一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xfbc.hnedu.cn/GXBM/login)进行提交,导出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大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再提交两份表格上报省资助中心。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以第三人称)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排名,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其他人无权推荐。
6.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手写签名。
7.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
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请注意,不同学生申请理由、推荐理由及院系意见不能
雷同。
8. 推荐学生“获得的奖项”一栏不允许为空,若为空,将取消资格。学生获奖情况以2022-2023学年为主,如果材料不够突出,也可以把前一学年获奖情况写进来(获奖情况日期、名称和颁奖单位均按获奖证书上的信息填写)。
9.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需原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学工办老师在复印件上签好“属实”字样并签名后加盖学院公章)需随表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
- 9 -
附件3: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事迹简介(范式)
个人事迹简介: |
经扫描处理的 2 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请注意清晰度) |
个人事迹简介: 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男,中共党员,湖南科技大学88038威尼斯×××专业2020 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为 3.43。曾任院团总支书记、班长等职务。思想积极上进,工作认真负责,成绩名列专业前茅,通过英语六级,全国软件设计师认证。乐于助人,深受老师同学好评。获“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学生会干部”,“校优秀学生”,“校 |
经扫描处理的 2 寸 黑白或彩色照片 |
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多项荣誉。 |
|
|
|
- 10 -
附件4:
2022-2023学年湖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摸底一览表(样表)
制表: 打印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平均学分绩 |
上一学年专业排名 |
院系 |
政治面 貌 |
性别 |
任职情况 |
获奖情况 |
英语与技能情况 |
备注 |
1 |
xxx |
xxxxxx |
89 |
1/91 |
潇湘学 院 |
中共预 备党员 |
女 |
曾任院勤工助学部副部长、部长/现 任 |
1、2022.05国家励志奖学金(请一定与获奖证书内容一致) |
大学英语四级、六级 全国计算机二级(请一定与获奖证书内容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获奖情况请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及时间排序,获奖支撑材料复印件请与获奖情况表格排序一致。获奖情况日期、名称和颁奖单位均按获奖证书
上的信息填写。
11
附件5:
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
序号 |
学生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院系 |
专业 |
学号 |
性别 |
民族 |
入学年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院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手机:
12